娄底市住建局:以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

娄底新闻网 2017-08-07 12:3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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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娄底市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,以依法行政为抓手,以打造法治机关为目标,着力清理行政审批项目、减少行政审批环节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,严格实施“真诚服务、全程代理、公开承诺、限时办结、延误追究”,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,提高行政效能。

近年来,娄底市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,以依法行政为抓手,以打造法治机关为目标,着力清理行政审批项目、减少行政审批环节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,严格实施“真诚服务、全程代理、公开承诺、限时办结、延误追究”,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,提高行政效能。

认真排查清理,减少办事环节

住建局是市本级实施行政审批职能任务较重的部门之一,负责实施的审批项目多,执法机构多,存在本机关执法、下属事业单位依法授权执法和委托其他部门执法等多种情形,为切实减少审批项目,减少办事环节,首先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上下功夫。局党委按照“放管服”的要求,组织力量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,明确责任,分解任务,由法规科具体负责牵头,各执法科室、二级机构和相关单位各自依职责组织清理。截止6月底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共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23项,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29项减少到6项,保留调整非行政许可项目10项。各类报建报批手续审批环节减少到3个。同时,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局内部科室资源共享问题,规定对前一环节已经把关的事项,下一环节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资料。如:施工图、土地使用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、监理合同等,在窗口核验原件无误后,均只需要在窗口留存一份复印件。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减少为7项,办理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减少1项。同时,废除了所有项目都要进入集体会审的规定,进一步精简了集体会审项目,只将初审、审查、备案、许可等项目列入集体会审,其余项目即时即办。

推行限时办结,提高办事效率

实行限时办结,减短办事时间。对全程代理、限时办结的项目全部制定了《娄底市住建局行政(非行政.备案)许可告知书》,《告知书》详细列出了许可(非行政.备案)依据、程序、申请材料及承诺办结时限等内容。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审批到领取施工许可证,按法定办结时限需65天,现在只需26天即可办结。如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项目,从进窗开始,先后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、施工、监理招投标等手续,到领取施工许可证仅用了9个工作日。施工合同备案、质量监督注册、施工许可等手续都是即到即办,即办即结,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。

内转外不转,实行全程代理。按照“政务中心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”的原则,明确所有承办事项由局政务中心窗口负责办理好在全局的所有手续,实行全程代理,全程服务,办事对象只需按照《娄底市住建局行政(非行政?备案)许可告知书》的要求把申办资料交我局政务中心窗口,然后在承诺时限前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取相关手续。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,局党委专题研究,印发了工作方案,委派能力强、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政务中心窗口工作,并投入专项经费,保证人员及设备到位,赋予窗口检查考核权、督察督办权、责任追究权,进一步强化了窗口职能。今年以来,住建局窗口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、许可事务414项,办结率100%,办结时限全部提速50%以上,并由政务中心窗口一个口子进、一个口子出。

规范工作流程,杜绝脱节现象。一是在首次接待申报时,一次性把相关资料、表格文书筹备齐全,交给服务对象,并指导帮助申报单位填写相关表格文书,尽量让他们少跑路,多办事。二是及时对申报资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的,出具承诺通知书和办结时间,审查不合格的,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完善补齐并提出指导意见。特别是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,所有项目资料的受理、核费都是在窗口完成,全部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三是窗口将受理项目立即送交相关承办单位限时办结,对逾期未办结的,由窗口发出督办函,在督办时间内仍未办结,情节严重的,向局纪检督查室汇报并查处。四是实行项目交接制度,受理资料后,窗口受理人在交接书上填写项目基本情况,送至相关承办单位,双方逐一核对无误后,由承办单位承办人签字认可并注明交接日期。五是项目审批的有关证照文件必须由窗口发出,发证前到市政务全程代理中心登记,申报单位凭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住建局窗口领取。

完善制度体系,构建长效机制

实行目标管理制。制定完善了《娄底市住建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》,明确由局法规科和政务中心窗口负责每月对局各科室、二级机构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、工作效率和办结时限进行考核,将各科室站办承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,占总考核分的15%。同时,局纪检督查室根据全程代理、部门承办情况,对政务中心和各科室站办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。

实行窗口负责制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,将行政许可项目全部放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。赋予窗口的职责是:负责对申报项目资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查、核对,并按要求代收,交给局相关承办单位;负责项目全程代理并对局承办单位的行政效能、廉洁从政、公开公正、服务行为等进行监督;负责对承办单位提出责任追究意见,对不能限时办结、服务不到位、有不廉洁行为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。

实行处罚刚性制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,印发了《娄底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,做到原则、标准、程序三统一,全面、透明、公开,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现象。今年以来,已对26个项目进行行政处罚,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8份,已执行到位12个项目。尚未执行到位的,按照法律规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。行政处罚上访率为零。

实行执法主体责任制。成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,规范执法主体,解决了“多头执法”弊端,将执法职能化零为整,化繁为简,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。同时,建立了建筑企业审查机制和企业诚信体系评价机制,推行行政执法“互联网+”行动,对行政执法事项实行进网办理,执法过程全程记录,违法行为网上举报,有效推动执法工作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。

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出台了《娄底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》,规定了对工作人员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,明确了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,扣发岗位津贴、目标奖或停发工资,诫勉谈话,停岗或调离岗位,责令辞职或免职等过错责任追究的种类,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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